阿咖酚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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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咖酚散

酚氨咖敏片

规格

100袋

100片/瓶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684

国药准字H50021961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 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3) 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禁忌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 喘息、鼻息肉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禁用。    3. 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者禁用。    4. 活动性出血性疾病者禁用。    5.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0.15g, 氨基比林 0.1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酸苦;遇湿气易变质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