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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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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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4mg |
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河南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93 |
国药准字H2006708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本品适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虫咬症、日光性皮炎。也可用于过敏性鼻炎、血管舒缩性鼻炎、药物及食物过敏。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高空作业者,车辆驾驶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禁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马来酸氯苯那敏4毫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4.新生儿、早产儿不宜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消化性溃疡、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