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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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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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4mg |
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93 |
国药准字H4402061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本品适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虫咬症、日光性皮炎。也可用于过敏性鼻炎,药物及食物过敏。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每次1片,一日1-3次;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作为组织胺H1受体拮抗剂,本品能对抗过敏反应(组胺)所致的毛细血管扩张,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缓解支气管平滑肌收缩所致的喘息,本品抗组胺作用较持久,也具有明显的中枢抑制作用,能增加麻醉药、镇痛药、催眠药和局麻药的作用。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 3.新生儿、孕妇、哺乳期妇女、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4.高空作业者,车辆驾驶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禁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