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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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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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按C21H21N.HCl计算2mg |
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93 |
国药准字H4402077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用于荨过敏性疾病,如麻疹、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嗜睡、口干、乏力、头晕、恶心等。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青光眼、尿潴留和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每片含盐酸赛庚啶2毫克,辅料为:淀粉、乳糖、微晶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泊洛沙姆、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服药时避免用酒精饮料。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老年及两岁以下小儿慎用。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