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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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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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20g |
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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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93 |
HC201600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适用于对皮质类胆固醇药物敏感的皮肤炎性疾病(如接触性皮炎、湿疹及神经性皮炎等伴发细菌或真菌感染)。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每日二次,先将患处清洗,将小量乳膏涂于患处,然后轻轻摩擦,使其充分渗入皮肤。为保证治疗各种皮肤病的疗效,用药疗程应足够,每个疗程根据个别患处及深浅情况而定或遵医生指示使用。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偶见色素减退、灼痛、红斑、渗出、瘙痒等。可出现皮肤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课件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皮肤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长期用药可能会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满月脸,骨质疏松等。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的各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分为:每克乳膏含:二丙酸倍他米松(以倍他米松计)0.5mg 克霉唑 10mg 硫酸庆大霉素(以庆大霉素计)1.0mg。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长期使用倍他米松外用药物,可能会出现内服时引起的副作用。长期使用庆大霉素可能引致抗药细菌过度生长。如大面积使用本品或使用封闭性敷料,倍他米松或庆大霉素在体内的吸收将会增加而产生副作用。避免长期用于细嫩皮肤及面部,尽量避免在开放性伤口或损伤皮肤使用,如必须使用,应加倍小心。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