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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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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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g |
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93 |
国药准字H4102445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本品用于皮炎、湿疹、银屑病、非特殊性肛门、生殖部位瘙痒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次,封包治疗仅适用于慢性肥厚或掌跖部位的皮损。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长期或大面积应用,可引起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痤疮样皮炎、毛囊炎及口周皮炎,有增加感染的可能。偶可引起过敏性皮炎。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1.真菌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2.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氟轻松0.01%,冰片0.5%。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用于破损皮肤,可致吸收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2.对并发细菌感染的皮肤病应与相应的抗生素配用,如感染未控制则应停用。3.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4.面部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