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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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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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硝酸咪康唑10mg;醋酸曲安奈德1mg;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10g |
生产企业 |
浙江都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372 |
国药准字H4202242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本品用于皮炎,湿疹,牛皮癣,非特殊性肛门,生殖部位瘙痒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次,封包治疗仅适用于慢性肥厚或掌跖部位的皮损。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长期或大面积应用,可引起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痤疮样皮炎﹑毛囊炎及 口周皮炎,增加感染的可能。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1.真菌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2.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氟轻松0.01%﹑冰片0.5%。主要成份为:冰片;醋酸氟轻松。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用于破损皮肤,可致吸收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 对并发细菌感染的皮肤病应与相应的抗生素配用,如感染未控制则应停用。 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面部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