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硝酸咪康唑10mg;醋酸曲安奈德1mg;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2ml:3mg(多肽):100μg(核糖) |
生产企业 |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华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23 |
国药准字H140239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临床用于治疗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对恶性肿瘤可作为辅助治疗剂(主要用于肺癌,鼻咽癌,乳腺癌,骨肉瘤等);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及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有较好的疗效)。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皮下注射:(淋巴回流较丰富的上臂内侧或大腿内侧腹股沟下端为宜,也可皮下注射于上臂三角肌处),一次1-2支,一周或两周1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活性成份为多肽和核糖,辅料为氯化钠。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混浊或变色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