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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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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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每8丸相当于原药材6g |
生产企业 |
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19 |
国药准字Z4502059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症。 |
解表通里,清热解毒。用于荨麻疹,湿疹,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防风、麻黄、薄荷、黄芩、大黄、连翘、白芍、荆芥穗、滑石、甘草等17味。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至灰白色光亮的水丸;味甘、咸、微苦。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并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 |
1.孕妇慎用。 2.服药期间宜食清淡易消化食物。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皮疹面积扩大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后出现荨麻疹等相似的皮肤症状者属于药物过敏(药诊),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