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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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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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mg,醋酸曲安奈德1mg,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3mg(多肽):100μg(核糖) |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308 |
国药准字H2001336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用于某些抗生物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感染和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对于恶性肿瘤可作为辅助治疗剂;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急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有一定的疗效)。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无任何毒副作用,可长期使用,临床未见孕妇及婴幼儿有任何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猪脾中提取的一种低分子量多肽-核苷酸合物,多肽、核苷酸、以及18种游离氨基酸。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