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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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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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醋酸曲安奈德1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 |
15g |
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894 |
国药准字Z2009331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丹皮酚、丁香油。 辅料: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三乙醇胺、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外用药,不宜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