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0g |
50g |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283 |
国药准字H2102296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手足癣等症。 |
用于各类型痱子、痱毒、间擦型足癣、间擦疹,也可用于蚊虫叮咬所致的皮肤瘙痒。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擦于皮肤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清洗患处后,将药粉擦于患处,一日1~4次。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本品可与炎性渗出液或汗液聚集成块,而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应注意及时清洗患处。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醋酸曲安奈德1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盐酸氯己定5毫克,氧化锌22毫克,升华硫2毫克,冰片4毫克,薄荷脑4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细腻润滑带有芳香气味的细粉。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急性渗出性皮肤病。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6个月以下婴儿不宜应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