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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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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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12片 |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283 |
国药准字H2202658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手足癣等症。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小儿疱疹性咽颊炎、唇炎、口角炎、舌炎等口腔炎症及白塞氏综合症。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擦于皮肤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日3次,成人一次1粒,小儿酌减(服1/3--1/2粒)。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偶有过敏反应,个别有头昏、恶心,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醋酸曲安奈德1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烟酰胺100毫克,维生素B6 20毫克,维生素B2 10毫克,叶酸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至橙黄色粉末;无臭,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对本品所含药品成份过敏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