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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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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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每丸重3g |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283 |
国药准字Z2202524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手足癣等症。 |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热毒实火,口舌生疮,牙根出血,颈颊赤肿,周身常生疮疖,疹后余毒不净。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擦于皮肤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忌辛辣、油腻食物。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醋酸曲安奈德1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 |
连翘、金银花、地黄、黄连、龙胆、牛蒡子(炒)、芒硝、亦芍、桔梗、水牛角浓缩粉等。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