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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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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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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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283 |
国药准字Z150217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手足癣等症。 |
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疮疖溃烂,灼热发烧,流脓流水,丹毒疱疹,疥癣疼痒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擦于皮肤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1.孕妇忌服。 3.忌食辛辣厚味。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醋酸曲安奈德1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 |
桔梗,白芷,天花粉,大黄,浙贝母,紫花地丁,蒲公英,玄参,连翘,甘草,栀子,川木通,蝉蜕,金银花,防风,白鲜皮,赤芍,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棕黄色片;味苦。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