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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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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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30ml |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283 |
国药准字Z200442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手足癣等症。 |
祛风除湿,杀虫止痒。用于风湿虫毒所致的鹅掌风、脚湿气,症见皮肤丘疹、水疱、脱屑,伴有不同程度瘙痒。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擦于皮肤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擦于洗净的患处,一日3~4次;治疗灰指甲应先除去空松部分,使药易渗入。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醋酸曲安奈德1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 |
土荆皮、蛇床子、大风子仁、百部、防风、当归、凤仙透骨草、侧柏叶、吴茱萸、花椒、蝉蜕、斑蝥(毒)。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位深黄绿色的澄清液体;具醋酸的特臭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切忌入口,严防触及眼、鼻、口腔等黏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