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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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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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每瓶装(1)150g(2)300g |
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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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589 |
国药准字Z450209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滋阴降火,清热解毒。用于因湿热下注引起的湿疹,皮肤瘙痒及妇女黄带。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0~150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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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辅料为羟苯乙酯、吐温-80、二甲亚砜、硬脂酸、液状石蜡、白凡士林、十八醇、司盘-80、甘油、石蜡、纯化水。 |
龟甲、土茯苓、广金钱草、地黄、防风、川木通、金银花、槐花、茵陈、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棕褐色的胶冻状膏;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6、连接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风盛血燥证的湿疹不适用,其表现为皮肤损害处肥厚、粗糙、伴有脱屑及剧痒。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7.伴赤带,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