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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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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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10g:30mg(以环丙沙星计) |
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回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589 |
国药准字H1095028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脓疱疮、疖肿、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偶有轻微刺痛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辅料为羟苯乙酯、吐温-80、二甲亚砜、硬脂酸、液状石蜡、白凡士林、十八醇、司盘-80、甘油、石蜡、纯化水。 |
主要成份:盐酸环丙沙星。化学名称为:1-环丙基-6-氟-1,4-二氢-4-氧化-7-(1-哌嗪基)-3-喹啉羧酸盐酸盐-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水凝胶型基质的类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6、连接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严重其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