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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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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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250g |
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925 |
国药准字Z4102224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解毒,杀虫,疗疮,止痒。主要用于疥癣、湿疹等皮肤病及脂溢性皮炎。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用水溶解后洗涤患处。本品亦可用于洗澡、洗头。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硫磺、硼砂。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