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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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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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克 |
每片重0.33g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407 |
国药准字Z4402158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清热解毒,凉血消斑。用于血热蕴阻肌肤所致的粉刺、湿疮,症见颜面部红斑、粉刺疙瘩、脓疱,或皮肤红斑丘疹、瘙痒:痤疮、红斑丘疹性湿疹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金银花、蒲公英、当归尾、地黄、黄柏、大黄、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北沙参、黄芩、赤芍、珍珠层粉。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保持面部卫生。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儿童、年老体弱、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