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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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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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克 |
20g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407 |
国药准字H4402508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