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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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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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1.34mg*12片 |
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162 |
国药准字H2013316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主要用于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34mg,一日2次。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一般有嗜睡、眩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口干等,尚可见低血压、心悸、心动过速、疲乏、神经质、不安、震颤、失眠、欣快、视觉模糊、抽搐、尿频、排尿困难、月经提前、痰液粘稠、鼻塞、胸闷、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皮肤瘙痒、荨麻疹、过敏性休克等。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氯马斯汀片。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高空作业,从事危险工种,操作精密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