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g |
2mg(按C21H21N·HCl计)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89 |
国药准字H500209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用于过敏性疾病,如荨麻疹、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嗜睡、口干、乏力、头晕、恶心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 青光眼、尿潴留和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六十八醇、匀染剂O、白凡士林、、二甲基亚砜、轻质液状石蜡、甘油、羟苯乙脂、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赛庚啶,其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硬脂酸、十八醇、液状石蜡、甘油、吐温-80、三乙醇胺、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接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老年人及2岁以下小儿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