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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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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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每袋装10ml,每瓶装60ml,120ml,140ml,160ml,180ml,200ml,220ml,240ml,260ml,280ml,300ml,350ml,2000ml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89 |
国药准字Z109300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 1.主治妇女湿热带下。症见阴部瘙痒红肿,带下量多,色黄或如豆渣状,口苦口干,尿黄便结。适用于霉菌性、滴虫性阴道炎见上述症状者。 2.用于下述皮肤病:湿疹(湿热型)、接触性皮炎(热毒夹湿型)、体股癣(风湿热型)。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1. 外阴﹑阴道炎:用10%浓度洗液(即取本品10毫升加温开水至100毫升混匀),擦洗外阴,用冲洗器将10%的洁尔阴洗液送至阴道深部冲洗阴道,一日1次,七天为一疗程。 2. 接触性皮炎﹑湿疹:用3%浓度洗液(即取本品3毫升加冷开水至100毫升混匀)湿敷患处,皮损轻者一日2~3次,每次30~60分钟。 3. 无溃破者,可直接用原液涂擦,一日3~4次;7天为一疗程。 4. 体股癣:用50%浓度洗液(即取本品50毫升加冷开水至100毫升混匀)涂擦患处,一日3次,21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个别患者皮损处出现皮肤潮红加重﹑刺痛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六十八醇、匀染剂O、白凡士林、、二甲基亚砜、轻质液状石蜡、甘油、羟苯乙脂、香精。 |
蛇床子﹑苦参﹑黄芩﹑黄柏﹑茵陈﹑薄荷﹑艾叶﹑苍术﹑独活。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棕色至深棕色液体;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接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若使用中出现刺痛,皮肤潮红加重,暂停使用。 9.带下量多用药7天、湿疹及体股癣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严格按说明书要求使用,不可随意提高浓度;外阴、肛门等处勿直接用原液涂擦。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