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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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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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8g/支 |
每袋装9g |
生产企业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圣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315 |
国药准字Z2006325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 |
祛风活血、除湿止痒。用于皮肤搔痒症,湿疹,荨麻疹等搔痒性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擦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科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苍耳子(炒、去刺)、地肤子、川芎、白英、红花。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得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续用药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用药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消化道溃疡者慎用。 2.因肾病、糖尿病、黄疸、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应以治疗病因为主,若需用本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期间如出现口唇发麻应立即停药。如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疱等其他皮疹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