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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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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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200μg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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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863 |
H20150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与米非司酮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止49天内的早期妊娠。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在服用米非司酮40~48小时后,单次饭前口服米索前列醇0.6mg。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部分早孕妇女服药后有轻度恶心、呕吐、眩晕、乏力和下腹痛,及个别妇女可出现潮红、发热及手掌瘙痒。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1;心、肝、肾疾病患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禁用。2;有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禁忌者,如青光眼、哮喘及过敏体质者禁用。3;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米索前列醇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用于终止早孕时,必需与米非司酮配伍,严禁单独使用。2配伍米非司酮终止早孕,必须有医生处方,并在医生监管下在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辅液、输血条件的单位使用。3服药前必须向服药者详细告知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副反应,治疗或随诊过程中,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4服药后,一般会较早出现少量阴道出血,部分妇女流产后出血时间较长。少量早孕妇女服用米非司酮后,即可自然流产,约80%的孕妇在使用后,6小时内排出绒毛胎囊,约10%孕妇在服药后一周内排出妊娠物。5服药后8~15天应去原治疗单位复诊,以确定流产效果,必要时作B超检查或血HCG检查,如确认为流产不全或继续妊娠,应及时处理。6使用终止早孕失败者,必须进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