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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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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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丸重9克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863 |
国药准字Z2008307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瓶(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当归、苦参。辅料为蜂蜜、玉米朊。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