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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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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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瓶装40ml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863 |
国药准字Z2005480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本品的功效是清热解毒,收敛止痛,保护创面。用于轻度水、火烫伤及热疖、痱子、湿疹。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本品外用,将本品摇匀,用消毒棉球蘸取药液,轻轻涂于清洁的创面或患处,一日3~4次。 二至三日后不再涂,任其愈合。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榆、虎杖、白及、忍冬藤、黄连、冰片。辅料为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药只适用轻度小面积烫伤,重度、大面积烫伤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