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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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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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3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863 |
国药准字Z2002522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祛风燥湿,干"黄水"。用于湿疹,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等湿痹症,"黄水病",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宽筋藤、诃子、毛诃子、决明子、黄葵子、余甘子、木香、乳香、巴夏噶、渣驯膏。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忌烟酒、油腻及腥发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