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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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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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g/支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863 |
国药准字H2005471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曲安奈德。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2、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3、涂布部分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师。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