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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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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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622 |
国药准字Z62021321 |
说明 | ||
适应症 |
1.适用用于维生素B6缺乏(维生素B6缺乏可引起黄嘌呤酸尿、铁粒幼细胞贫血、神经系统病变、脂溢性皮炎及唇干裂)的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2.全胃肠道外营养及因摄入不足所致营养不良、进行性体重下降时维生素B6的补充。 3.治疗婴儿惊厥或给孕妇服用以防婴儿惊厥。 4.白细胞减少症。 |
补养气血,疏肝解郁,祛瘀调经。用于气血不足,肝郁不舒,月经不调,头晕目眩,血漏血崩,贫血身弱及不孕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 1 成人: (1) 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开始一日30~600mg,维持量一日50mg,终生服用。 (2) 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10~20mg,共3周,以后一日2~3mg,持续数周。 (3) 先天性代谢障碍病(胱硫醚尿症、高草酸尿症、高胱氨酸尿症、黄嘌呤酸尿症):每日100~500mg。 (4) 药物引起维生素B6缺少: ① 预防:一日10~50mg(使用青霉胺时),或一日100~300mg(使用环丝氨酸、乙硫异烟胺或异烟肼时)。 ② 治疗:一日50~200mg,共3周,然后一日25~100mg。 (5) 遗传性铁粒幼细胞贫血:一日200~600mg,共1~2月,然后一日30~50mg,终生应用。 (6) 酒精中毒:一日50mg。 2 儿童: (1) 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婴儿维持量,一日2~10mg,终生应用,1岁以上小儿用量同成人。 (2) 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2.5~10mg,共3周,然后一日2~5mg,持续数周。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若每天服用200mg,持续30天以上,曾报道可产生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每日应用2~7g,持续几个月,可引起严重神经感觉异常,进行性步态不稳至足麻木、手不灵活,停药后可缓解,但仍软弱无力。 |
1.突发视力障碍、复视、偏头痛,应立即停药检查。如有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应立即停药。2.可发生突破出血、点滴出血、经量改变、闭经、水肿、体重变化(增加或减少)、宫颈糜烂改变、胆汁淤积性黄疸、过敏反应、皮疹、精神抑郁、失眠、恶心。3.乳房胀痛或泌乳。 |
禁忌 |
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产生维生素B6依赖综合症。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盐酸吡多醇。化学名:6-甲基-5-羟基-3,5-吡啶二甲醇盐酸盐。 |
当归、白术、熟地黄、川芎、白芍、香附、益母草、黄芪、杜仲、艾叶、麦冬、阿胶、甘草、陈皮、茯苓、砂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黑色浓缩丸;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 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用药3周后应停药。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禁用于: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疾病,脑卒中,肝肾功能不全,已知或怀疑乳房或生殖器恶性肿瘤,过期流产,妊娠。2.治疗前全面体检(特别是乳腺与盆腔检查)。3.孕激素可引起一定程度液体潴留,癫痫、偏头痛、哮喘、心肾功能不全等情况应严密观察。4.可发生突破出血,应详细检查除外器质性疾病。5.有精神抑郁者慎用。6.绝经后应用雌激素替代疗法者,加用孕激素7天以上可降低内膜增生发生率。提供最佳的内膜成熟并消除增生变化,需要用孕激素12-14天。7.与氨鲁米特(aminoglutethimide)同用,可显著抑制其生物利用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