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曲克芦丁90mg、香豆素15mg |
2.5%(10g:0.25g) |
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273 |
国药准字H2018338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外伤、关节炎的解热、消肿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较重症者每次2-4片。儿童按体重酌减,或遵医嘱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偶有过敏反应,胃肠道障碍等,立即停药,症状即自行消失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禁忌 |
1.对维脑路通过敏者禁用; 2.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3.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患者禁用; 4.孕妇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曲克芦丁90mg,香豆素15mg |
主要成份为酮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 |
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注意事项 |
服药期间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及过久站立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