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25g(按C15H14ClN3O4S计) |
0.25g(按C19H17ClFN3O5S计) |
生产企业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431 |
HC201810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适用于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所致感染及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所致双重感染。包括: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腹膜炎、肺炎、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手术后伤口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成人:每次1粒,每日四次;应于饭前至少半小时服用。重症感染,剂量可加倍 |
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1过敏反应:服用本品少数病人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过敏反应以皮疹为主,如荨麻疹。个别病人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反应。2消化道反应:少数病人可能有轻度恶心、呕吐、腹泻等反应。3其它反应:个别病人可能发生ALT、AST增高及黄疸症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有青霉素过敏史或曾有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头孢克洛。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氯西林钠,化学名:(2S,5R,6R)-6-[[[3-(2-氯-6-氟苯基)-5-甲基异噁唑-4-基]羰基]氨基]-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二环[3.2.0]庚烷-2-甲酸钠盐。 |
性状 |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粉末。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过敏反应:服用本品少数病人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过敏反应以皮疹为主,如荨麻疹。个别病人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反应。2消化道反应:少数病人可能有轻度恶心、呕吐、腹泻等反应。3其它反应:个别病人可能发生ALT、AST增高及黄疸症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