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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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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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按C15H14C1N3O4S计) |
0.1gx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54 |
国药准字H1102096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门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 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 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 应进行适当的组织培养和敏感性研究。以测定致病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 |
用于治疗肠道感染、腹泻。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宜空腹口服。将本品加入适量(20-30ml)热水中,经振荡完全后服用。成人 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 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口服,成人:一次1-3片,一日3次;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 1-3 10-15 0.5-1 4-6 16-21 1-1.5 一日3次 7-9 22-27 1.5-2 10-12 28-32 2-2.5 |
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 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头孢克洛。 |
盐酸小檗碱。 |
性状 |
本品为细小颗粒或粉末;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 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 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 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 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