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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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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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6袋 |
100m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92 |
国药准字H2003315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下呼吸道感染。 |
本品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阴道感染,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宫颈糜烂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 |
阴道给药,一次1粒,每日1次;重症每日2次,或遵医嘱。6次为一疗程。推荐治疗方案: 1.术前用药:一天2次,于及次晨各1枚,连用1周。 2.各种阴道炎症:霉菌性、滴虫性、老年性、急性、细菌性等阴道炎症,一天1次,一次1枚,6天为一疗程,坚持使用两个疗程。临床症状严重者,一天2次,于每晚及次晨各1枚,6天为一疗程,坚持使用两个疗程。 3.宫颈糜烂:Ⅰ度宫颈糜烂,一天1次,每次1枚,6天为一疗程,坚持使用2个以上疗程。Ⅲ度宫颈糜烂(或颗粒型),一天1次,每次1枚,症状重者一天2次,每次1枚,6天为一疗程,坚持使用3-4个疗程以上。Ⅲ度宫颈糜烂(或乳头型),一天2次,于每晚及次晨各1枚,6天为一疗程,坚持使用5-7个疗程。乳头型合并宫颈腺体囊肿者,可采用碘酒(0.5%)局部消毒,用穿刺针头刺破囊肿壁,使液体流出后使用本品,一天2次,一次1枚,坚持用药5-7个疗程。 |
副作用 |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瘀积性黄疸罕见。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肾脏:血清尿素氮增高,血肌酐增高。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用法用量”)。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
仅个别患者反应恶心及局部有烧灼感,停药即消失。 |
禁忌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1.对其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枚含:硝酸益康唑50mg、莪术油0.2ml、冰片3mg。 |
性状 |
本品为橙色的颗粒与粉末,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乳黄色至浅黄棕色鸭舌型栓剂;有特臭。 |
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入口。 2.遇夏日高温,药栓若有变软现象,请在低温条件下放置一会儿,将方便您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