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丙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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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丙烯胶囊

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规格

0.125g

25mg*48片
生产企业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434

国药准字H3702078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1.炎性和退行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青少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和脊椎关节炎。脊椎痛性综合征。2.非关节性风湿性病,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痛风急性发作。4.创伤后及术后炎症性疼痛如:创伤后,劳损后,牙痛,头痛等;妇科中出现的疼痛或炎症,例如:原发性痛经或附加炎。5.对耳、鼻、喉的严重痛性感染可作为辅助治疗药,例如:咽扁桃体炎,耳炎。原发疾病可根据一般治疗原则给予适当的治疗。6.对成年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一次;成人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二次。

1、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副作用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2.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3.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1)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淤积性黄疸罕见。(2)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3)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肾脏:血尿素氮增高,血肌酐增高。(5)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4.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5.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剂量和用法")。6.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1、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3、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禁忌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成分

头孢丙烯。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2.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4.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5.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