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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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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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12粒 |
0.01 |
生产企业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87 |
国药准字H200577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2)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 |
用于预防和治疗轻度烧伤继发创面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按体重一次。 |
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1.5毫米厚度。一日1次。 |
副作用 |
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 |
1.常见有局部刺激性、皮疹、皮炎、药物热、肌肉疼痛、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2.由于本品局部外用可能有部分吸收,因此可能出现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炎症、肝功能减退、恶心、呕吐和腹泻等。 |
禁忌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
每克含主要成份磺胺嘧啶银10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液体石蜡、甘油。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 |
1.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磺胺嘧啶银乳膏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4.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5.用量不宜过大,以免增加吸收中毒。6.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象和尿常规。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