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丙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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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丙烯胶囊

愈美颗粒

规格

0.125g*12粒

愈创木酚甘油醚0.1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生产企业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187

国药准字H1999004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2)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

本品用于上呼吸到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按体重一次。

口服。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2岁以下小儿用量:年龄:1-3岁、体重:10-15 公斤、一次用量:1/2(包);年龄:4-6岁、体重:16-21 公斤、一次用量: 1/2 (包);

年龄:7-9岁、体重:22-26 公斤、一次用量:1(包);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 (包)。   

次数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禁忌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0.1克。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气芳香,味甜。

注意事项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