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丙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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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丙烯片

双唑泰栓

规格

按C18H19N3O5S计0.25g

复方
生产企业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84107

国药准字H1098314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

用于细菌性阴道病、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以及细菌、真菌、滴虫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用法用量

口服。1.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严重病例,按体重一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3.疗程一般7~14天,但(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

阴道给药,睡前洗净双手,取栓剂,除去外包装后,戴上指套,将本品送入阴道深处(后穹窿部),每次1粒,连用7日为一个疗程。停药后第一次月经净后再重复一疗程。

副作用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 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 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瘀积性黄疸罕见。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 均呈可逆性。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肾脏: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 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 小板减少症。 2. 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用法用量)。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偶见皮疹、阴道烧灼感、瘙痒或其他粘膜刺激症状。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

1、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禁用。

1.对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主要成份甲硝唑200毫克、克霉唑16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

性状

本品为橙色椭圆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本品为白色至乳黄色栓剂。

注意事项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人工呼吸。

1、双唑泰栓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2、使用双唑泰栓时应避开月经期。   

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6、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7、哺乳期妇女应用双唑泰栓时应停止哺乳。   

8、老年人慎用。   

9、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10、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1、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2、使用双唑泰栓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3、对双唑泰栓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双唑泰栓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双唑泰栓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