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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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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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8片 |
0.2gx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514 |
国药准字H35020073 |
说明 | ||
适应症 |
?1、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2、上呼吸道感染: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等等。 |
临床主要用于:①各种酸相关性疾病: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卓-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反流性食管炎、高酸性胃炎等。②据报道,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包括生殖器在内的其它疱疹性感染。 |
用法用量 |
成人(13岁和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2片),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O.5g(2片),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2片),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2片),每天2次。 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20mg/kg体重,每天1次。 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严重病例,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 |
口服:①成人:每次200~400mg,1日800~1600mg,一般于饭后及睡前各服1次,疗程一般为4~6周。另有主张一日量分2次(每次400mg)或顿服疗法(晚间一次性口服800mg)。②儿童: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服用,饭后服,重症者睡前加服1次。亦可参照成人方法,将1日量分作2次或1次顿服,疗程同上。 |
副作用 |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发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 其他不良发应较少,包括: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淤积性黄痕罕见。 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 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肾脏:血尿素氮增高,血肌酐增高。 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 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 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 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 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用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时(见“剂量和用法”)。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头孢丙烯。 |
西咪替丁。化学名: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分子式:C10H16N6S分子量:252.34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灰绿色片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 2、有青霉素过敏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 3、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 4、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 5、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伪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并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 6、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病人(见剂量和用法)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病人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 7、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此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 8、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病人应慎用头孢丙烯。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不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