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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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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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24s |
5gx10袋 |
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044 |
国药准字H1402348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50mg~100mg(1~2粒),一日3次。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袋) 一日次数 1~3 10~14 0.5~1 一日3次 4~6 16~20 1~1.5 一日3次 7~9 22~26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口鼻干燥、头昏、胃不适等症状,但不致影响病人接受用药,也无需特殊处理。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天麻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辅料为:蔗糖、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装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