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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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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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5.5g |
54g |
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734 |
国药准字Z350203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本品用于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小便短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石斛、人参、山药、茯苓、甘草、肉苁蓉、枸杞子、菟丝子、地黄、 熟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黄连、牛膝、 菊花、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主要成分:知母、黄柏、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茯苓、泽泻、山药。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味甜而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而带酸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使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服。2.虚寒性病证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5.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