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克利甘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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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联克利甘乳膏

氟康唑片

规格

10g

0.15gx6片
生产企业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755

国药准字H10970298
说明
适应症

手癣、足癣,体癣。

本品适用于以下真菌病:(1)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恶性肿瘤、特殊监护病人、接受放、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受到其它易致念珠菌感染的因素作用的患者。(2)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可用于免疫功能正常患者、艾滋病人及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引起免疫功能抑制的患者。艾滋病人可服用本品维持治疗,以预防隐球菌病的复发。(3)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部、食道、非侵入性支气管等粘膜念珠菌病、肺部念珠菌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粘膜和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可用于免疫功能正常或免疫功能受损患者。(4)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5)对接受化疗或放疗而容易发生真菌感染的白血病病人及其他恶性肿瘤病人,可用本品进行预防治疗。(6)皮肤真菌病:包括体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指趾甲癣等皮肤真菌感染。(7)可用于皮肤着色真菌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每日一次,最好在睡觉前使用。首先清洁患处,在患处薄薄地涂抹一层,并轻轻按摩局部皮肤,使药物透入皮内。疗程通常如下:足癣4 周,体股癣2周,为保证疗效,即使表面症状消失后,仍应坚持完成以上推荐疗程。另外,真菌喜温暖多湿的环境,故请注意保持患处的清洁,透气和干爽。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副作用

皮肤偶见红斑、烧灼感、瘙痒、蜕皮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4)可见头晕、头痛。 (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禁忌

对联苯苄唑或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联苯苄唑0.1克、克罗米通0.5克、利多卡因0.2克、甘草次酸0.05克和L-薄荷醇0.2克。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性状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请勿服用。

2.以下部位请勿使用本品:

.眼睛及眼睛周围,粘膜(如:口腔、鼻腔、阴道等),阴囊,外阴部等。

.湿疹部位。

.湿润、糜烂、龟裂和外伤严重的部位。

3.注意不要让药物进入眼内,万一不慎进入眼内时,迅速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斑疹,红肿等症状, 应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使用2周后,症状未见明显改善,甚至恶化(病变范围比使用前扩大)者,应停止使用,并立即就医。

6.以下人员请在使用前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1)正在接受其它药物治疗者;

(2)由于使用化妆品或药物引起的过敏症状(如:皮疹、红赤、瘙痒、斑疹等),或曾经出现过此症状者;

(3)患处位于脸部或者大范围病变者;

(4)患处化脓者;

7.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之处。

(1)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3)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