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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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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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g |
每袋装9g |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35 |
国药准字Z200834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益气升阳,聪耳明目。用于耳聋耳鸣,视物昏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克,一日1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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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黄柏、大黄、栀子(姜制)、石菖蒲、当归、芦荟、黄芩、黄莲、磁石(锻)、木香、路路通。辅料为青黛、滑石粉、明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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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黑色的球形水丸,除去包衣呈灰褐色;味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突发性耳聋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2.本药用于虚性耳鸣耳聋,凡实症者慎用。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