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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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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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g |
每粒装0.42g |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35 |
国药准字Z200300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克,一日1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七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口干等。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黄柏、大黄、栀子(姜制)、石菖蒲、当归、芦荟、黄芩、黄莲、磁石(锻)、木香、路路通。辅料为青黛、滑石粉、明胶。 |
龙胆、黄芩、地黄、泽泻、川木通、栀子、当归、九节菖蒲、甘草、羚羊角。 |
性状 |
本品为灰黑色的球形水丸,除去包衣呈灰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