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腺肽肠溶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胸腺肽肠溶胶囊

拉米夫定片

规格

15mg

0.1g
生产企业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283

国药准字H20103481
说明
适应症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

5.肿瘤的辅助治疗。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5~15mg,每日3次,严重的可遵医嘱增至每次30mg,每日3次。

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片,饭前或饭后服均可。详见包装说明书。

副作用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禁忌

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2.细胞免疫功能亢进者禁用。3.胸腺机能亢进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系胸腺中提取的有生物活性的多肽类物质,分子量少于10000道尔顿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米夫定。

性状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 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时。

2.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4.本品只作为辅助用药。

5.出现皮疹等症状时应停药。

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随着拉米夫定治疗时间的延长,在部分病人中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的YMDD变异株,这种变异株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