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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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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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 |
0.1g |
生产企业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83 |
国药准字H20030581 |
说明 | ||
适应症 |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 5.肿瘤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5~15mg,每日3次,严重的可遵医嘱增至每次30mg,每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副作用 |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禁忌 |
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2.细胞免疫功能亢进者禁用。3.胸腺机能亢进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系胸腺中提取的有生物活性的多肽类物质,分子量少于10000道尔顿 |
拉米夫定。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 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时。 2.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4.本品只作为辅助用药。 5.出现皮疹等症状时应停药。 |
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随着拉米夫定治疗时间的延长,在部分病人中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的YMDD变异株,这种变异株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