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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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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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 |
0.2g |
生产企业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83 |
国药准字H20090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 5.肿瘤的辅助治疗。 |
可用于改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肝功能。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5~15mg,每日3次,严重的可遵医嘱增至每次30mg,每日3次。 |
口服。一次0.1~0.2g,一日3次,疗程2~3个月,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 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 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 4、其它: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口服,一次1-2粒(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禁忌 |
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2.细胞免疫功能亢进者禁用。3.胸腺机能亢进者禁用 |
如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2.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 3.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 4.孕妇及哺乳妇女。 5.儿童。 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 7.既往使用本药时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其它严重不良反应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系胸腺中提取的有生物活性的多肽类物质,分子量少于10000道尔顿 |
硫普罗宁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 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时。 2.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4.本品只作为辅助用药。 5.出现皮疹等症状时应停药。 |
1.以下患者慎用:(1)老年患者;(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剂量开始。 2.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个月或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