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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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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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10片 |
0.1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462 |
国药准字H201034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T细胞缺陷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片,饭前或饭后服均可。详见包装说明书。 |
副作用 |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3.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2.胸腺功能亢进、或胸腺肿瘤患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胸腺肽。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米夫定。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褐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的,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
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随着拉米夫定治疗时间的延长,在部分病人中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的YMDD变异株,这种变异株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