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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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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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l:1mg |
5ml:15mg |
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19 |
国药准字H19991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国内、外文献资料中有胸腺五肽用于下列情况者,但国内尚无1mg以上剂量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参考源自意大利的文献资料,本品每天可以用到50mg剂量。 注:(1)使用本品请遵医嘱。 (2)国内尚无此大剂量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葡萄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2~4支)。治疗高血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1/L<3.03.0~3.53.5~4.0>4.0mg%<12.012.0~14.014.0~16.0>16.0剂量mg15~3030~6060~9090。 |
副作用 |
(1)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
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偶见发热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 |
本对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五肽。 辅料:氯化钠、枸橼酸钠。 |
帕米膦酸二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 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 18岁以下患者慎用。 |
1、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慢滴注,不可将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直接静脉滴注;2、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药物合并使用;3、动物实验中使用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5、使用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清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